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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事厅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试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事厅:http://www.qhrs.gov.cn    来源:    创建时间:2007年10月10日    
 

青海省人事厅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试工作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事局、工商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青海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评审办法》(青人专字〔2004〕308号),进一步加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现对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事、工商部门要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步伐,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评审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作为人才工作的内容之一。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评审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评审顺利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适时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评审。
  二、各级人事、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评审工作。人事部门要及时将职称工作的各项政策通过各种渠道及时通知各级工商部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要充分发挥人事部门的工作职能,提供优质服务。各级工商部门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到工作任务之中,主动与人事部门联系,将职称考试评审政策传达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并按政策和时限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评审程序,按照省人事厅《青海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申报程序为个人申报、初审推荐、审核委托、评审、审批和颁证。各级工商部门负责所属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评审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人事部门负责对工商部门推荐材料的审核和委托工作;评审、审批和颁证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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