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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省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青海省人事厅:http://www.qhrs.gov.cn    来源:    创建时间:2007年10月10日    
 

关于公布我省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青人专字〔2006〕369号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科协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发[2002]55号)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已经人事部等七部委确定。我省林大泽等两人入选。(名单附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关于“依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和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以及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围绕创新型国家体系建设,以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为重点,制定相应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培养支持力度。要鼓励和支持他们通过竞争,承担重大科研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并勇挑重担。要在科研助手招聘、科研经费使用、科研保障等方面为他们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良好的服务。
  三、结合2006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公布,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为人选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要把健全完善人选的培养使用机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与团队创新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证。
  附件: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名单(略)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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